3.1起撤口罩令 醫院等高危地方仍需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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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撤口罩令 醫院等高危地方仍需配戴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宣佈,明日(3月1日)起全面取消口罩令,包括戶外、室內及公共交通工具等配戴口罩措施,但醫院和老人院等高危地方,有關負責人可以用「行政指令」方式要求職員及訪客戴口罩。

行政指令方式要求職員及訪客配戴

李家超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宣佈,由於本港疫情受控、並無大反彈的跡象;現已建立廣泛及全面防疫屏障;重點人群無出現爆發,包括醫院、院舍及學校等;病毒變異並無變壞,以及冬季流感及呼吸道感染高峰期已臨近尾聲,在風險可控下,認為本港是適當時間取消口罩令。不過,高風險地方例如醫院、院舍等,負責人可以用「行政指令」方式要求職員及訪客戴口罩。

被問到是否太遲撤銷口罩令及因澳門撤銷而「人做我地就做」。李家超回應指,是按香港實際情况及整體利益決定,亦早已表明會積極留意相關數據,經整體考慮後認為明日撤銷最為適當,他相信取消口罩令後,國際盛事活動亦會因而重返香港。

《禁蒙面法》適時檢討 現不處理

有記者問有關隔離設施的安排,以及撤銷口罩令後《禁止蒙面規例》(簡稱《禁蒙面法》)是否繼續實施?李家超指財政司副司長正研究隔離設施去留,包括會否有其他使用方法。而口罩令和《禁蒙面法》是兩會事,會適時檢討,但現階段不會處理。

口罩令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設立,於2020年7月生效至今,先後擴展至公共交通工具及各類處所,期間多次調整。《禁蒙面法》則於2019年10月5日實施,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所訂立的附屬法例,當時正值反修例示威,政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而制訂《禁止蒙面規例》,禁止任何人於合法集會遊行或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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