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在財政預算案公佈派糖,向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分別派發$5000及$2500消費券,陳茂波今日公佈派糖細節,消費券將會分兩期派發,首期為4月16日,第二期為7月16日。
幾時有得拎? 拎幾多?
香港永久性居民﹕
在4月16日,將獲發$3000消費券;第二期則於7月16日發放$2000。
非永久性居民﹕
在4月16日,將獲發$1500消費券;第二期則於7月16日發放$1000。
領取渠道?
陳茂波表示為讓市民盡快領取消費劵刺激經濟,第一期消費券將直接發放到合資格市民去年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換句話不能「轉會」改用其他儲值支付工具,但第二期則可「轉會」。
若去年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已失效、遺失,市民可於3月10日下午6時至3月29日在消費券網站連結、消費券計劃網站下載更改表格、親臨港九及新界共8個臨時服務中心(可致電熱線185000預約)申請改用其他儲值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以趕及在4月16日領取首期消費券。若未能於上述時段申請,消費券則延後領取,政府預料約5萬人需更新領取工具資料。
使用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Tap &Go「拍住賞」、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的市民,第一期發放的消費券,將於10月31日到期;第二期消費券則於1月到期,換句話市民有6個月時間享用每一期的消費券。
而使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若其「合資格消費」總額在6月30日或之前已達到$3000,便能於7月16日領取第二期消費券。消費額未達標的市民也不用擔心,只要在每個月月尾的截數日前達標,便能於下一個月的16日領取,終極死線為10月31日。
消費券適用範圍?
消費券發放及收取、使用方法以及適用範圍跟去年安排一樣。市民可於所有本地零售、餐飲及服務業使用消費券,但不能支付公共事業、電費、個人支付及兌換現金,政府估計今次消費券將為本港GDP帶來0.6%增長。
細節可參閱:https://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tc/2023cv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