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食品標籤主要會使用兩個方法標示食物的食用期限,分別是:「Best Before」/「此日期前最佳」和「Used By」/「此日期前食用」,兩者的字眼看來差不多,但只要仔細分辨,其實意思大不同。

迷思一:過了「此日期前食用」期限還能吃嗎?NO!
「此日期前食用」的標籤適用於一些容易變壞、容易有細菌滋生的產品,例如奶類、肉類和水果等。Wilson強調,這類食品一旦過期,「即使它們表面看起來還不錯,但內裏可能已經滋生了細菌,吃了可能會導致腸胃疾病,所以我們也不建議食用一些已過了Used By(此日期前食用)日期的食物」。
迷思二:真正保質期有數得計?YES!
「此日期前最佳」標籤的食品則安全食用期限一般較標示的長,有時最少長達一個月,意粉類可能更長達一年。他們解釋,食品廠一般自設三種檢測以確保食物安全,包括微生物檢測、理化檢測以及感官檢測。基於商業考慮,一般所標示的「最佳食用日期」期限是檢測所得的參數乘0.7或0.8。
「當我們看到一些產品,如果想了解它們是否已過了食用期限,可以先看看它的保質期多久…例如標示的保質期是一年,我們可以用365日除0.7或0.8,就可以得出一個真實的保質期,你想保險一點,你就可以除0.8。」Wilson教路說,例如保質是是一年的話,可以用以下算式:
365天 ➗ 0.8 = 456 天
換言之,過了最佳食用日期91天(約3個月)一般仍能安全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