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星楊穎(Angelababy)被指出軌古天樂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涉案的抖音用戶一審判罪成,需向楊穎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楊穎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維權合理支出共計3萬元人民幣(約3.4萬港元)。
內地傳媒報道,據天眼查App顯示楊穎與孫某某、董某相關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判決書公開。文書顯示,原告楊穎訴稱,兩被告用名為600萬人追蹤的「朱叔」抖音帳號發佈影片,配文為「原來古天樂和楊穎,早就在一塊。現在劉德華一哥地位不保」。影片內容中含有如「(古**)攜新婚妻子(Angelababy)」、「(果然古**)和AB已經在一塊了」及「蜜月歸來」等針對原告的嚴重誹謗性言論。該等言論一經發佈即在網絡上快速傳播,導致大量針對原告的負面評價。


同時,兩被告在涉案抖音帳號簡介中自稱「香港三十年娛樂記者」,內容大部份為所謂的「爆料」,該帳號中設有「商品櫥窗」以銷售產品,具有明顯的營銷帶貨性質。楊穎向法院請求判二人在報紙致歉至少10次、在網絡致歉至少90日、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經損失及維權成本共25萬人民幣。
法官認為兩被告的行為已涉嫌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嚴重侵犯。 最終判決被告董某向楊穎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楊穎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維權合理支出共計3萬元。有網友認為「造謠成本太低,維權成本太高太漫長」、「好低的造謠成本,僅用一個月工資就可以造謠抹黑一個人,真是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