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涉及航空公司的新聞多多,各界對空中服務員亦有一定的語言及服務態度要求,而海南航空更訂出空姐的體重要求,若超標10%即被勒令停飛減肥,做法引起爭議亦或違法。
海南航空客艙部在6月4日發出《關於專業化形象的篩查和管控提示》,對空姐體型體重制定了具體的管控標準。標準體重計算公式為「身高 (厘米)-110=標準體重 (公斤)」,例如一個高165厘米的女性,海南要求她體重需55公斤或以下。對於超標5%以下的空姐,公司將每月定期監控其體重避免上升;超重5%至10%的空姐則需進行30天自我減重,每周接受監控;超重10%的空姐,公司要求立即停飛減肥。待一個月監控期滿後,空姐需穿上制服接受覆核,在現場磅重及接受三人面試小組評議。海航表示其標準體重計算方式已作「通融處理」,更為科學,視覺效果更好,也更符合現代人的審美標準,並解釋「專業化形象是重要的直觀的職業形象…我們作為窗口單位,應是一道靚麗的名片」。


內地傳媒《澎湃新聞》報道其實目前交通運輸部的《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及其附件《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合格證醫學標準》並沒明確設空姐空少的體重限制。業界亦指國內航空公司亦無相關要求。曾從事多年航空管理的國企員工表示國內監管機構制定的標準多為涉及航空安全的內容,空服員體重等內容未作限制性要求。如果純粹因為視覺審美的考慮就剝奪體形偏胖的空服員權利,這絕對是就業歧視,又反問「現在有運動習慣的女性較多,增肌後體重肯定會超出苛刻的數值,超重停飛的規定難道是在追求弱不禁風的林黛玉式美學?」。
四川律師郭剛對《澎湃》表示,海航對於空姐的體重規定,從法律上來看屬於單方面增加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前需要經過與工會、勞動者代表等進行協商,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對於勞動者的體重進行限制,極端情況下甚至要停止工作,這絕對是違法行為。郭剛律師稱,如果海航依據該內部規定對於相關空姐停飛繼而產生勞動爭議,案件一旦進入司法程序,航空公司依據涉嫌違法的規章制度作出對員工的處分,很難獲得仲裁委以及法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