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鐘表展設攤位
宣揚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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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鐘表展設攤位
宣揚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

香港海關由明日(九月三日)起,一連五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香港鐘表展設置攤位,宣傳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並提供現場櫃枱服務,便利非香港交易商在參加展覽期間提交現金交易報告。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於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香港海關註冊,並須適當履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定責任。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若符合指定條件(包括來港參加展覽會的參展商),雖獲豁免註冊,但須就任何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於交易後一日內,或在該交易商或代表該交易商行事的人離開香港前,以較早者為準,向香港海關提交現金交易報告。

非香港交易商除可透過制度的網頁www.drs.customs.gov.hk登入「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在線上提交現金交易報告,他們亦可於網上下載有關表格(www.drs.customs.gov.hk/download/drsform/CED418_Form%208_Cash%20transaction%20report.pdf),並於香港鐘表展期間親身前往香港海關的攤位提交報告。